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通告>>正文
 
用户∶  密码∶    · 新用户注册 · 取回密码

201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1-03-14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1年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过程管理,强化答辩环节的质量控制,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保本届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审查

各学院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对今年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初审,成绩不全、没有如期完成开题报告和学科综合考试考核以及没有达到科研要求的学生均不接受答辩申请。

博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核内容包括:课程成绩、学科综合考试、开通报告、科研成果。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审核内容包括:课程成绩、实习报告、科研成果。科研成果不符的,可申请延期审核,但最迟延长至答辩前。

各培养单位应于3月31日前将本学院所有研究生申请答辩的资格材料按照学号顺序统一报送学位办。

博士研究生上报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开题报告书、博士研究生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统计表(附成果复印件)。

两年制硕士研究生上报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开题报告书、学位申请表(到学位办领取)、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统计表(附成果复印件)、实习报告。

三年制硕士研究生上报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开题报告书、毕业硕士研究生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统计表(附成果复印件)、实习报告。

二、论文评阅工作

只有通过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方可进入论文的评阅阶段。为保证答辩工作的按时完成,各学院应合理安排论文的评阅时间。论文答辩稿送研究生部印刷的截止期为4月20日。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由各培养单位统一到学位办领取,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请到学位办公共信箱内下载。

1.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工作

博士论文和抽检的硕士论文,必须进行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的专家评议组,对论文检测结果进行处理,只有通过检测的方可进行论文评阅。

2.硕士论文的评阅

硕士论文须聘请副教授或相应职称以上的评阅人2名,至少一名为校外专家。得到两位论文评阅人的一致同意,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3.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

博士论文须聘请教授或相应职称的评阅人5名,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3人,尽可能聘请校外博士生导师。得到五位论文评阅人的一致同意,方可进行论文答辩。

4.学位论文抽查名单的确定工作将于3月15日进行,被抽查的须于4月20日前送研究生部,按照匿名评阅的原则统一组织送评。

5.研究生导师不能作为论文的评阅人,同时,学校鼓励各培养单位在进行论文评阅采用匿名评阅的方式进行。

三、论文答辩工作

各培养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工作的统一部署,科学合理安排答辩计划,只有通过论文评阅的方可进入论文答辩阶段。各单位答辩秘书要按照答辩日程,凭论文评阅书到学位办领取答辩表决票。推迟科研考核延期的研究生在领取表决票前还应进行科研情况审核,仍不符合规定的,不允许答辩。

所有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应于5月20日前完成。

1.硕士论文答辩

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校外专家应不少于1-2名)。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本学科、专业的教授、副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学位论文的评阅人最多允许1-2名作为该论文的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应参考论文评阅意见,结合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答辩通过的票数达到全体成员的2/3及以上的方可通过。没有通过的,由各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结合答辩委员会形成的答辩决议书进行处理,处理意见应报研究生部。

2.博士论文答辩

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名具有教授或相当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校外专家应不少于2-3名)。答辩委员会主席须由本学科、专业的教授或具有相当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学位论文的评阅人最多允许2-3名作为该论文的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应参考论文评阅意见、论文不端检测报告,结合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答辩通过的票数达到全体成员的2/3及以上的方可通过。没有通过的,由各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结合答辩委员会形成的答辩决议书进行处理,处理意见应报研究生部。

3.论文答辩的组织和接待工作,由申请者所在培养单位负责,申请者本人不应参与。申请者的导师不应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或委员。

四、答辩材料上报

所有研究生培养单位应5月25日前将本单位答辩材料上报学位办,逾期未报,责任自负。上报材料清单和具体要求请到学位办公共邮箱的网络存储中下载。

五、有关要求

1.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答辩组织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MBA、MPAcc、MPA、J.M)的答辩组织工作仍由各专业学位培养单位按照专业学位培养规定自行组织,可参照本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过程管理,切实做好今年的专业学位论文的答辩组织工作。

2.预计今年申请学位研究人数达到1689人(其中博士211人、普硕860人、高校教师54人、专业学位564人),工作任务重,各单位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单位答辩计划和具体日程,确保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完成。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上一篇:清明节放假通知
下一篇:申报201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