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研究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及导师分配办法》,院办公室根据学生填报的《导师遴选志愿表》志愿先后顺序,依次遴选确定2013级硕士生导师具体分配结果为:
院要求各位导师和研究生按照学校研究生培养要求和《2013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全面做好学业、思想、论文等各环节培养工作,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确保培养质量。